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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认证机构审核组的守法合规要求

来源:信之杰认证   时间:2021-05-18

    一、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审核方案和审核计划策划阶段中的守法要求

    依据CNCA-N-007: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条款5.3.3的要求,初次认证审核组至少由两名审核员组成,第一、二阶段审核组组长宜为同一人,第二阶段审核组中至少应包含一名第一阶段审核员;同一审核员不能连续两次在同一生产现场审核时担任审核组组长,不能连续3次对同一生产现场实施认证审核。

    依据CNCA-N-007: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条款5.5.1的要求,季节性产品应在生产季节进行监督。每次跟踪监督审核应尽可能覆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由于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原因,在每次跟踪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跟踪监督审核必须覆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认证机构审核组的守法合规要求

    保证距今两年内未参加过对受审核方所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咨询活动,保证与受审核方过去、现在及可预知的联系无任何利益、利害关系。

    保证遵守认证机构的保密规定,未经受审核方和认证机构的书面授权,不向第三方透露受审核方在技术、经济方面以及本次审核情况的秘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不向受审核方提供任何咨询意见。

    保证不向iso22000认证受审核方报销与本次审核无关的交通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保证不接受受审核方任何形式的金钱馈赠;保证不在审核期间接受受审核方安排的娱乐活动。

    保证不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结论,编造或者唆使编造虚假、失实的文件记录。

    保证在审核现场坚守岗位,按审核计划实施审核,不提前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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